子列子曰:「神遇為夢,形接為事。故晝想夜夢,神形所遇。
故神凝者想夢自消。信覺不語,信夢不達;物之往來者也。
古之真人,其覺自忘,其寢不夢;幾虛語哉?」
---列子周穆王篇
列子「周穆王篇」裡有一則很有趣的寓言故事說:
鄭國有一個樵夫,在野地裡,偶然遇見一頭受到驚嚇的鹿,便予以獵殺。因為怕被人奪走,他用芭蕉葉把鹿蓋住,藏在一個乾涸的水池裡,打算等工作完畢,再想辦法把鹿搬回家。可是,才一會工夫,他就把藏鹿的地方給忘了!所以,他以為是自己做了個好夢,並不是真的捕獲一頭鹿。 樵夫在回家的路上,逢人就說他夢見捕獲鹿的事情。有個人聽見他說的話,就跑到他說的地點去找l鹿,結果真的讓他找到鹿。他扛著鹿回家,告訴妻子說:「有個樵夫說他在夢裡,捕獲一頭鹿,忘了藏在那裡。現在被我找到了,難道他的夢是真的嗎?」他的妻子說:「是你夢見樵夫捕獲一頭鹿的嗎?那來的樵夫啊?你現在找到的鹿,是你的美夢成真嗎?」丈夫會意地說:「我既然得到鹿,管它是樵夫的夢,還是我的夢!」 樵夫回家後,對失去鹿的事,耿耿於懷。當晚,睡夢中,他夢見自己藏鹿的地方,更玄的是,他也夢見取走鹿的人。第二天,他便找上門,想討回失去的鹿。雙方為鹿爭吵不休,鬧到官衙。 衙吏判定說:「樵夫當初是真的得到鹿,卻妄稱是夢。讓虛妄的夢,變成能夠實際找到鹿的夢。路人因為這個真實的夢,意外得到樵夫的鹿,所以才會引發這場紛爭。路人的妻子又辯稱,夢是夢,鹿是鹿,不能憑夢認鹿,也不能憑夢認人,沒有人能取得夢中的鹿。可是,現在明明有這頭鹿存在,那就應該把牠一分為二,雙方各得一半!」 |
列子這本書在唐玄宗時,被尊奉為沖虛至德真經,合老子的道德經,莊子的南華經(即莊子)並列為道教三經,是道家修行必讀的仙冊之一。上述的故事主旨還是在「盈虛為實」,與「莊周夢蝶」的故事道理相同,不過更加具體明確。
莊子夢見自己是蝴蝶,在夢境裡感到非常暢快自在,忘記自己是人,等到醒過來了,才驚覺自己是人。因此產生一種思惟,那就是「莊周」這個身分的存在,是蝴蝶夢境裡的莊周,還是莊周夢境裡的蝴蝶。夢境與實境究竟那一邊才是存在的真相?莊子在很多篇章裡,強烈質疑,我們眼睛所見,信以為真的存在,並不真實。我們被眼界所限,無法窺探宇宙真貌,一如「井蛙不可以語於海者,夏蟲不可以語於冰者」,所以,夢境所見的事物,有可能是我們有限的智慧,所能理解的範圍以外的真實,它不一定就是虛妄,更有可能是存在的真相。
列子說的這一則故事,把虛妄的夢,如何成真,做了合理化的處理。讓夢境的可信度,具像到和實境一樣真實。他是從現實的觀點,去臆測夢境成真的可能性,這和莊子純粹「唯心」的論述,有所差別。因為是接近現實的辯證,所以應該更容易讓人接受。
樵夫做了兩個夢。第一個夢其實不是夢,他捕獲一頭鹿是事實,只是原本屬於他的鹿,因為自己的漫不經心,便失去擁有的機會。他只好自我安慰,假裝豁達,當成美夢一場。後來,他真的做了夢,他竟然拿虛妄的夢,當做是現實的根據,想要討回失去的鹿。樵夫既無法分辨真實與虛妄,也沒有能力理性看待得失,渾渾噩噩,是個懵懂度日的人。
路人聽見樵夫說的夢,前去求證,這算是一種「投機行為」。樵夫說是夢,所以聽的人會在意的,必然很少。但是,別人錯失的,才會是你的機會!路人抓住機會,找到了樵夫的鹿,因而知道樵夫說的,原來不是夢。鹿是樵夫的,所以他把憂慮告訴妻子。結果,他的妻子斷然認為「夢無主人」,誰的夢都是一樣虛妄。他接受妻子的說法,相信「只有擁有,才是真實」,管它是不是夢!路人既能擁抱夢想,又能接受現實的規範,是個懂得變通的人。
路人的妻子堅持夢境非真,所以,當她聽完丈夫的陳述後,只是反覆質問是誰做的夢?她認為夢就是夢,只要是夢,就一樣虛妄,不管是樵夫的夢也好,還是丈夫的夢也罷,都不能用來當事物存在的依據。所以,後來樵夫憑夢,前來認鹿,她更不能接受如此荒謬的行徑,她是個只相信現實的人。
我們把當事人的特性,一一檢視以後,再來決定這頭鹿該判給誰,便會出現更深層的心理認知。
可能的判法如下:
第一判:各得一半。這是書上的原判,所持的理由,當然是希望能夠在夢與現實之間,尋求一個平衡點。中國人根深蒂固的中道思想,在所有的公案裡,總是能夠輕易勝出。只是,有時候公平公正,不一定就是在正中間。
第二判:判給樵夫。理由是,這頭鹿原本就是樵夫捕獲的,鹿既然是樵夫的「失物」,就該物歸原主。
第三判:判給路人。理由是,樵夫失鹿後,自己認定沒有捕獲鹿,公然宣稱是做夢,此種行為形同放棄鹿的所有權。
你的判決是什麼?